楼市预期改善 “返乡置业”热度有所抬升******
机构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百强房企1月份销售金额同比下降超三成。业内人士表示,受春节假期等因素影响,1月楼市表现不佳。在鼓励住房消费政策的驱动下,楼市预期出现改善,“返乡置业”热度有所抬升。
出现回暖势头
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受春节假期等因素影响,2023年1月,TOP100房企销售总额同比下降31.7%,较去年同期降幅扩大8.6个百分点,较去年12月同比下降29.4%的降幅稍有扩大。
具体到企业,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1月,万科以250.2亿元权益销售额重回榜单第一,保利发展和碧桂园紧随其后。建发房产、越秀地产、华发股份新进十强队列,分别位列第八、九、十。
另据克而瑞发布的数据,2023年1月,百强房企销售操盘金额为3542.9亿元,同比降低32.5%,环比降幅达到48.6%。克而瑞研究中心认为,三四线城市“返乡置业”热度有所攀升。不过,春节期间房企推盘积极性不高,营销力度减弱。
从房价角度看,贝壳研究院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月份50个代表城市二手房价格指数环比上涨0.2%,自2021年8月以来首次环比止跌。在50个代表城市中,约六成城市二手房价格在1月份止跌,涉及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重点城市群。
从各大城市成交情况看,受春节返乡、出游等因素影响,1月份,50个代表城市二手房整体成交量环比有所回落,但北京、廊坊、天津、重庆、郑州等地成交量较2022年12月有所提升,市场出现回暖势头。剔除春节假期时间段,50个代表城市1月份二手房日均成交量较2022年12月日均水平提高20%以上。
贝壳研究院认为,市场修复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购房者收入预期和消费动力有所恢复;二是在降首付、降利率等鼓励住房消费政策的持续驱动下,市场预期出现改善。
房企扎堆融资
近期,不少大型民营房企发布融资公告,有的房企单笔融资金额超过百亿元。
1月31日,碧桂园发布公告称,碧桂园地产集团获银行间市场交易协会接受储架式注册发行200亿元中期票据。碧桂园地产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1月26日,碧桂园与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签署融资协议,获最高达5000万美元等值的人民币定期贷款融资。
2月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显示,美的置业150亿元中票、新城控股150亿元中票、万科337亿元中票、新希望五新实业集团10亿元中票及中国铁建房地产22亿元中票获得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
另外,上市房企的股权融资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荣盛发展近日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荣盛发展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